由县招聘办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予以公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随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对招聘人数与报考登记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学科,则相应核减该学科招聘计划。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7月14日—15日(县人才交流服务大厅)
九、考试
1、笔试。笔试采用异地命题,异地阅卷。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分别命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参加笔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等。笔试成绩采取张榜和政府网站公示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大学生村干部任职2年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加分后的成绩为笔试最终成绩。
2、面试。根据笔试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各学科面试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最终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异地命题,使用异地考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采用试讲的方法,试讲内容为现行小学、幼儿相应学科教材。面试成立相应的评委小组,分学科进行面试,面试备课时间为8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面试结束后,由公证人员当场公布该学科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最终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以上。
十、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各学科的体检对象(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参加体检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体检公告发布之后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遵纪守法等。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二、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确定人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聘用人选,由县教体局根据师资需求情况,确定具体工作岗位。
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新招聘人员工作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约定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它单位招聘,不得申请工作调动。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县教体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提交县编委会研究后办理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招聘办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十四、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信息均在新野政务网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并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377—65033551
附件:
二O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