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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政策解答

时间:2014-4-28 21:46:02 点击:

黑龙江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政策解答

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公务员局

 2014年4月


一、基本政策

(一)毕业时间如何计算?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二)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政策是什么?

1.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特指在中国基层工作的经历,在境外无论从事何种工作,均不算为基层工作经历。

普通招生计划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校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人员不受此条限制,其在职期间的读书经历不影响其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生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其基层服务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证明及起算时间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当月起算。现场资格确认时,考生需凭单位出具证明材料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

项目生人员需出具省项目生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当月起算。

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凭工作协议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月份起算。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凭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当月起算。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凭劳动合同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月份起算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凭营业执照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月份起算。

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凭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劳动服务站(所)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材料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月份起算。

3.时间的计算

基层工作时间的计算精确到月,自基层工作起始月起算,截至基层工作结束月,每满12个月累加1年(起止月均可按一个整月计算)。多段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可以累加计算。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

(三)何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是指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经审批确定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此类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四)有关学历性质区分?

通过国内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是否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有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若资格复审时没有相关证明的,不能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

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省一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五)双学位人员是否可以使用任一学位的专业进行报考?

只要持有两个学士学位(含“辅修”的学位),都是双学士学位。但因岗位要求的专业是对学历证书所述专业的要求,故双学位人员用第二学位报考时,其本人必须具备第一学历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书。

(六)如何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专业要求?

招考岗位对专业的要求,以及报名系统中对专业的设定均参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设置。

专业指导目录分为三个层次,其相互关系为:“一级目录”包含“二级目录”,“二级目录”下设具体专业。

岗位对一级目录、二级目录的要求设置多组,报考人员只需满足其中一组即可。如果岗位只限制了“一级目录”,则此“一级目录”下的所有“二级目录”所包含的专业都符合岗位要求;如果岗位除了“一级目录”限制外,还限制了“二级目录”,则只有该“二级目录”下的专业才符合岗位要求;如果岗位在“一级目录”、“二级目录”、“具体专业”均有限制,则只有该具体专业才符合岗位要求。

报考人员在选择岗位时,应首先在专业指导目录中查找所学专业(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查找。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包含专业方向的说明,不能将专业方向作为所学专业,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若所学专业与专业指导目录中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仅有1个“学”字的差别的,可视为同一专业;公安专业中的“侦察”与“侦查”,视为相同)的所属,依此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要求。若所学专业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同时从属于不同的目录,可以以任意一种从属报名;若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相近却未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建议先咨询报名资格审核单位,若招录部门同意,在备注中填写自己的所学专业,并写明“未纳入目录,但经招考单位同意”,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核。

(七)本次考试各年龄段如何界定?

18至25岁:出生日期在1988年6月29日至1996年6月29日之间;

18至30岁:出生日期在1983年6月29日至1996年6月29日之间;

18至35岁:出生日期在1978年6月29日至1996年6月29日之间;

(八)户籍要求如何?

户籍要求是指考生报考时本人户籍必须满足报考职位的户籍条件要求,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户籍原件。

(九)何谓法检系统的人民警察岗位?

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岗位招收的人员属人民警察序列,司法警察执行送达法律文书,提押嫌疑人以及强制执行等司法辅助行为。司法警察岗位的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十)定向生或委培生可否报考?

如委培或定向企事业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如定向或委培单位为机关单位,则不能报考。

对于政法体制改革定向招录的学员(含拟录取人员)及政法系统定向培养的未满服务期的人员,不能报考。

(十一)能否报考招录单位公务员中与本人有回避关系的岗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如果报考人员考上这类岗位,将立即构成需要回避的情形,属于公告中所称的“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将不得参与报名。

类似地有其他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如未在公告中列举,也一样不能参与报名。

(十二)体能测评如何执行?

报考公安、司法、法检系统警察岗位的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评,其它岗位无需进行。

(十三)各类体检标准如何执行?

一般岗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公安机关、监狱机关的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等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报名

(一)网上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1.了解拟报考岗位工作地的地理、人文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从官方网站下载招录计划,对照岗位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

3.为防止报考失误,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录公告及相关文件,熟悉公务员招录的相关政策。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岗位。

4.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对报名者的报名信息进行维护,请报考人员仔细校对报名信息,如实填报,填报不真实或填报错误的,资格复审将无法通过。网络报名是基于考生诚信的前提下开展的,故首先认定考生自己填报的信息是真实的,并且为保证其真实性,设置了后续的对不诚信行为的处罚措施,所以请报考人员一定要认真检查自己填报的信息,否则可能受到相关处罚。

5.照片不合格者,将无法进入考场。

6.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错开报名资格审核、系统维护时段报名;避免报名后期因报名人数激增导致的的网络拥堵造成报名失败。

7.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二)报名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基本流程为:登录报名网站—>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等待报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

(三)是否允许重复报名?

不允许,同一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只允许报名一次。

(四)姓名或身份证号码输入错误如何处理?

用正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重新报名。

(五)每人可报考几个岗位?

一个。

(六)所学专业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同时从属于不同的目录如何报考?

可以以任意一种从属报名,报名填表时请按岗位要求相符的从属点选所学专业。

(七)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提交后,没有页面显示(显示为空白页)?

点击提交后,如果出现空白页,请稍微等待,可能是网络速度原因引起,如果时间过长仍无法打开,请先关闭IE浏览器。重新进入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无须再注册新用的用户,用原来注册用户登陆系统,进入后点击报名资料填写/修改,查看信息是否正确。
   (八)报名信息表无法打印,打印提示错误如何处理?
  这是由于IE浏览器安全设置过高引起的,请在IE菜单“工具”——“internet选项”选择“安全”——“自定义级别”,将安全级别设置为低,并将ActiveX相关控件设为“启用”或“提示”,然后进行打印;
  另一种解决方法为:
  1) 点击IE浏览器中的“文件”,选择“页面设置”,在“页面设置”中,将“页眉”、“页脚”两项中的文字或者其他删除为空。
  2) 点击“文件-打印”。即可将报名信息打印出来

(九)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提示网页上有错误如何处理?
  网上报名系统要求浏览器版本为IE6.0或IE6.0以上,请先确认本机浏览器是在IE6.0及以上,如果不是IE6.0浏览器,请先将IE升级到6.0版本,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工作。另外提醒,在报名时请将上网助手、防火墙等拦截工具作详细设置或停用。
   (十)在上传照片时能够看到照片,但点击“上传照片”按钮后提示照片不能保存或其它不成功提示信息如何处理?
   系统中规定照片大小最大为50k,最小为5K,照片格式为*.jpg,请使用规格照片上传。
   (十一)网上已经报完名,并且已经审核通过,是否可以再修改信息?
    在报名信息未审核前或审核未通过,考生可以修改信息。
   (十二)填写报名信息时候,点击“提交”后,提示“信息已经过期或保存不成功”等信息如何处理?
    考生填报信息界面具有一定时效性,如果考生在网上填报时间过长,则该页面自动失效,一般不要超过半小时。
   (十三)如果网上报名密码丢失或遗忘怎么办?
    请拨打黑龙江省公务员局联系电话:0451-87130125。
   (十四)如何以最快速度填写报名信息?
    首先仔细阅读公告、简章,并浏览报名情况,审时度势进行报名。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建议您在网上报名前,先将要填写的内容用word或记事本等软件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资料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相应位置即可。
   (十五)可以进行现场缴费么?

不可以,只能通过指定的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截止,缴费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各位报考人员开通网银,严格遵守缴费时间。

(十六)可以用他人网上银行代交报名费么?

可以。

(十七)打印报名信息不完整或打印不在一张纸上怎么办? 
    1.简历填写过长,调整格式或删减内容。 
  2.将 IE 浏览器中字体设置成小号。 
    (十八)提交报名信息后出现乱码怎么办? 
    将 IE 浏览器中编码设置成简体中文或刷新网页。 
    (十九)点击有关报名操作项目后页面无任何反应怎么办? 
    IE 版本过低,升级到 IE6.0 即可或者使用傲游浏览器。
    (二十)为什么在输入出生日期和毕业时间时找不到所要的日期和时间?
    检查系统时间是否当前日期和时间,如不符请调整。

(二十一)如何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凭县(市、区)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证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公布)经考试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免除考试费用事宜。

未能按期提交证明材料的人员,不能减免考试费用。

(二十二)为何缴费后仍显示尚未缴费?

由于银行方面存在掉单现象,掉单的缴费记录未能及时返回报名系统,要待银行对账完毕返回本系统后,才能查知缴费情况。报名人员只需确认银行扣款成功即可。

(二十三)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如何处理?

考生网上报名期间若遇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导致无法报名情况时,请拨打0451-87130125,进行核实处理。

在此,提醒各位拟报考人员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要轻易向他人泄露个人信息。

三、其他

(一)准考证如何打印?

考生凭身份证号、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打印均可。

(二)什么情况才能申请笔试分数查疑?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只有下列特殊情况的人员才能申请分数查疑:

1.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

2.参加考试自认未违纪但标记为违纪的人员;

3.参加考试但标记为缺考的人员。

(三)第一代身份证可以在本次考试中使用么?

不可以,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

(四)身份证丢失怎么办?

身份证丢失人员在考试时请携带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护照,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报名时所填写的一致。

(五)毕业证或学位证遗失怎么办?

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对于大专及以上国民教育的毕业生,该证明由学校开具,同时需有省教育厅的签章;对于大专及以上党校学历的毕业生,该证明必须有省一级党校的签章(中央党校的学历可以在省级党校签章证明)。

(六)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它职位需求的证书材料。需学历认证的要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黑龙江省学历认证地点:黑龙江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赣水路12-8号)。

作者:文武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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