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2月18日9:00至3月2日17:00。
(1)网上资格初审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初审部门及工作人员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初审部门及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榕江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4年2月28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资格初审部门及工作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资格初审部门提出申请,经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经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修改。
(3)2014年2月28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登记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4年3月1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资格初审工作在2014年3月2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综合情况,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ongjiang.gov.cn/)公布需参加笔试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及代码,需要参加笔试的网上报考人员于2014年3月19日9:00至3月22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zqdn.lss.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面谈、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对应聘《榕江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附表1即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的报考者,采取直接面谈(专业测试)方式进行。
2、对应聘《榕江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表2即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的报考者,采取以下办法进行:
(1)同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及以上(含1:3)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2)同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考务工作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1、笔试考试科目
(1)应聘管理岗位的考生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2)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
2、笔试考试时间:2014年3月23日上午9:00—11:00
笔试考试地点统一设在榕江县,笔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拟入闱面试的网上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场报名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复审。拟入闱面试网上报名考生的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登记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复审部门及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资格复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直接面谈(专业测试)或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提交的材料与现场报名要求提交的材料相同。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含1:3)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参加面试(专业测试),但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则确定为拟入闱面试(面谈、专业测试)人员。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ongjiang.gov.cn/)另行通知。资格复审结束后,参加本次应聘所有拟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ongjiang.gov.cn/)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面谈、专业测试)
入闱面试(面谈、专业测试)考生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入闱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面谈、专业测试)工作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面试(面谈、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面试(面谈、专业测试)内容及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方式由榕江县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入闱面试(面谈、专业测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谈、专业测试)。
面试(面谈、专业测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前辅导培训班。
未参加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或虽参加面试(面谈、专业测试)但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面谈、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等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ongjiang.gov.cn/)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直接进入面谈(专业测试)的考生,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谈(专业测试)成绩;
2、参加笔试考生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直接入闱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成绩。
直接面谈(专业测试)或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