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水务局下属企业供水总公司、水利建筑安装公司结合企业人员现状及发展需求,面向社会集中统一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9年8月18日至1997年8月18日期间出生),具有宁津县常住户口(2015年8月18日前取得)。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或部门的规定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经宁津诚信建设综合管理系统征询列为失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8日-20日。
报名流程:
1、考生登录“宁津人事人才网”(www.njrsrc.gov.cn)下载填写《宁津县水务局下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宁津县水务局下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情况表》(附件3);
2、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场报名(宁津县阳光大街东首1号,电话:0534-5421937)。
现场报名时需提交:①毕业证、②学位证、③报到证、④二代身份证、⑤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件2015年8月18日前取得),以及《宁津县水务局下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宁津县水务局下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情况表》、5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报名和现场认定手续,报名资格和报考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公共科目考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科40元。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面试。
(一)公共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和综合写作。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确定。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后一名同分者均参加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须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根据招聘岗位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百分制。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宁津人事人才网公示。公共科目考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公共科目考试或面试中出现缺考者总成绩为无效成绩。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公共科目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放弃或被取消考察资格等情况造成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开招聘诚信档案
考生在考察后的非递补环节,无正当理由,个人主动放弃资格的,将被记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并录入宁津诚信建设综合管理系统,两年内不得应聘我县事业单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以及捏造事实、诬陷举报等扰乱招聘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记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并录入宁津诚信建设综合管理系统,5年内不得应聘我县事业单位。
六、聘用及待遇
(一)应聘人员被录用后为企业编制,在人社部门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二)见习期3个月,月工资1500元;见习期过后按照宁水[2014]101号文件套改工资,月工资在2000元左右,根据工龄和职务逐步调整工资。
(三)考生录取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协议。
(四)按人社部门相关规定缴纳各项保险。
七、其它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宁津人事人才网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所有考试相关信息、通知均在“宁津人事人才网” (http://www.njrsrc.gov.cn)上发布,请广大考生注意关注“宁津人事人才网”。
报考咨询电话:0534-5421937
附件:
1、2015年宁津县水务局下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宁津县水务局下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宁津县水务局下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诚信情况表
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