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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克州公安消防支队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13-9-21 16:00:29 点击: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自治区公安消防文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06号)的精神,由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克州公安消防支队牵头,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含文秘、行政管理、园林农艺、消防技术工程岗位。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招聘简章。

一、招聘工作基本情况

此次招聘的公安消防文员属于全额事业编制,隶属于克州公安消防支队管理。由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克州公安消防支队共同负责招聘工作。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13年克州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制消防文员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原则

着眼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消防文员队伍,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规定程序,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公开招聘工作。

四、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执业资格和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管理岗位招聘对象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2、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对象除了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2、充实到基层的特岗教师、“双语”教师、考核合格“双语”临时编制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所在单位开除职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

6、参加并进入拟录用公示的2013年度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考试录用的人员;

7、笃信宗教、多次参加宗教组织活动或参加过非法气功组织的;直系亲属、直接抚养者或其他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系、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8、由于各种原因,其政治表现难以查清的;

9、留学归国人员不得报考;

10、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岗前培训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克州人民政府网站(www.xjkz.cov.cn)发布招聘公告,期限为2013年9月17日至2013年9月23日。

(二)报名及领取准考证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9月23日至9月29日(双休日不休息),每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

(3)报名地点:阿图什市帕米尔路东65院克州公安消防支队司令部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庞霖,0908-4262081,4223189

(5)组织方式:由克州公安消防支队组织实施,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配合实施。

(6)报名需带材料:报名资格审查表,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已退役士兵需提供《士兵退出现役证》。

(7)领取准考证、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者,在指定的时间及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3张。

(8)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如有疑问的,可查阅参考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9)职位开考比例: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10)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考人员于2013年10月12日—10月14日到克州公安消防支队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为2013年10月15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地点为准。

(2)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满分100分。笔试试卷由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命题,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3)笔试加分: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5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4)笔试结束后,在克州人民政府网站(www.xjkz.cov.cn)公布成绩。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2013年10月14日,由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参加面试工作的考官进行培训,培训地点为克州公安消防支队。2013年10月17日,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到克州公安消防支队进行面试确认,并缴纳面试费40元。面试时间为2013年10月19日,面试地点为克州公安消防支队,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选派考官组成面试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考官为7人,其中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人,克州公安消防支队5人。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试题由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克州公安消防支队共同命题。管理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采取语言表达能力与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专业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如有放弃,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4)面试结束后,在克州人民政府网站(www.xjkz.cov.cn)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

(5)总成绩计算方法:

管理岗位:笔试×50%+面试×50%=100;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40%+面试(结构化面试×50%+专业测试×50%)×60%=100;

(六)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试时间为2013年10月22日,地点为克州公安消防支队。

(2)测评科目:1500米、10米×5往返跑、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

(3)测评标准:30岁(含)以下,10米×5往返跑:男≤16″,女≤18″,1500米跑:男≤8′,女9′,俯卧撑(男)≥40个,仰卧起(女)≥30个。31岁(含)以上,10米×5往返跑:男≤18″,女20″,1500米跑:男≤9′,女10′,俯卧撑(男)≥30个,仰卧起(女)≥20个

(4)公布成绩:测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测试成绩。通过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并在克州人民政府网站(www.xjkz.cov.cn)上公布。因体能测试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体检

(1)体检通知:提前3天公布体检人员名单、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

(2)克州公安消防支队统一组织在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体检情况在克州人民政府网站(www.xjkz.cov.cn)上公布。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克州公安消防支队组织另选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做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考察

(1)克州公安消防支队指定人员成立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考察对象按照要求填写《政治审查表》,需加盖所在院校或单位、街道办或社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印章,并提交岗位所需的有关材料,统一到克州公安消防支队进行审核。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的岗位,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由克州公安消防支队审核确定拟招聘人员后,在克州人民政府网站(www.xjkz.cov.cn)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匿名举报,一般不予受理。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克州公安消防支队机关报到,并在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时需带指定的材料;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岗前培训

签订聘用合同后,统一参加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时间2个月,军事训练和岗位任职培训分别各1个月,培训时间计入试用期。军事训练主要使消防文员适应部队管理,了解消防部队工作任务和特点,学习消防业务基础知识;岗位任职培训结合相应岗位设置进行分岗位培训。培训期间,伙食、服装、教材等各类费用由克州公安消防支队承担。

(十二)聘用

克州公安消防支队统一制定聘用计划进行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克州公安消防支队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工作由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克州公安消防支队组织实施。

七、招聘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克州公安消防支队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人:田新川克州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处主任

监督电话:0908-4262088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克州公安消防支队在克州人民政府网站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克州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防止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克州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附件:

1、2013年克州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制消防文员招聘职位表.rar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rar

3、消防文员政审表格.rar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克州公安消防支队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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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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