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5〕73号)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我区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核招聘原则。
二、考核招聘数量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下达的计划数,本次共计划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
三、考核招聘对象
面向绵阳市游仙区在岗大学生村官招聘。
四、考核招聘条件
(一)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均称职及以上、目前在岗的游仙区大学生村官(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聘期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时间计算。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
(三)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吃苦耐劳,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
(四)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劳动教养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3.工作期间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或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参加公务员或其他国家企事业单位录用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7日至2016年1月8日,
上午09:00--11:50,下午13:30--16:3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游仙区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五里梁集中办公区206室)。
4.报名所需资料: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大学生村官,持相关材料原件(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区级及以上获奖证书、乡镇(街道)签发的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年度考核情况等)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照5张,并提交《绵阳市游仙区2015年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4份)、《绵阳市游仙区2015年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实绩考核加分申报审批表》(一式2份),当场领取准考证。
(二)工作实绩考核
1.实绩考核原则:为鲜明用人导向,择优从长期扎根基层、工作实绩突出、日常表现优秀的大学生村官中遴选、考核、转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按照省、市相关精神,此次考核招聘根据报考村官的工作实绩设立加分项。各加分项单独统计,符合加分条件的按项加分,加分分值上限为100分,加分部分占总成绩的50%。
2.任职加分:截至2015年底,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主任每满1年的,加6分;担任村“两委”副职(含村主任助理)每满1年的,加4分;担任村“两委”委员每满1年的,加2分。担任现职务在6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担任现职务不足6个月的按所担任的上一职务计算为1年。
3.表彰加分:获得区委、区政府、市级部门表彰的,每次/项加3分;获得市委、市政府、省级部门表彰的,每次/项加5分;获得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表彰的,每次/项加7分;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每次/项加10分。以上表彰,以正式红头文件为准。
4.年度考核加分:年度考核优秀的,每次加2分。
5.材料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村官,在报名时一并携带加分佐证材料进行审核。
(三)面试
2016年1月16日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按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不作四舍五入处理。
考试总成绩=工作实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及排名在游仙政务网上公布。成绩并列递补原则: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的进入下一阶段;若面试成绩一致,以在村担任职务较高的进入下一阶段;若担任职务相同,以签订聘用合同年限早的进入下一阶段。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六、体检
游仙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等相关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游仙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考试成绩再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游仙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对体检合格的报考村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报考村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群众公认度和廉洁自律情况等。考察注重工作实绩、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游仙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考试成绩再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和体检合格后,按程序上报省(市)“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八、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为本次考核招聘的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在游仙政务网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由游仙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考试成绩再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聘用
经省(市)“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的拟聘人员,由游仙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在游仙政务网公布,并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张贴公布。
十、聘用人员管理
(一)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聘用人员工作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培训上岗;如不服从组织安排,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
(二)从大学生村官中经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区(县、市)和本区其他区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游仙区纪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16-2272768
咨询电话:游仙区委组织部 0816-2295186;
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5037191。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组织部、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1.绵阳市游仙区2015年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zip
2.绵阳市游仙区2015年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实绩考核加分申报审批表.zip
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组织部 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