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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省韶关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6-04-22 23:27:15 点击:

2016年韶关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韶关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一)韶关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韶关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是经韶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隶属于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主要负责韶关市城市道路、排水设施、河堤等市政工程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养护。

  (二)韶关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

  韶关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是经韶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隶属于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主要负责数字城管信息化平台的日常维护管理,承担城区桥隧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管养,承担光栅测控产品的研发、生产。

  二、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此次共招聘专业技术岗位高层次工作人员2名,其中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1名,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1名。应聘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韶关市城市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4日至5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和领取准考证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芙蓉东路5号市城管局五楼人事科。

  3.报名材料: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等(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同版小一寸照片4张,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见附件2或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e12345.gov.cn)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未按上述要求报名者,视为无效报名。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在职人员报考须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无效。

  考生按规定时间、地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因其他原因本人不能到场领取而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领取。准考证作为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

  (二)考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以及相关专业知识。考试由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成绩评定及分数公布。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完毕后,评委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在考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gdsg.lss.gov.cn)和韶关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网站(http://www.sgscsglj.gov.cn/)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及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公开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如出现考生面试成绩并列情况,则以具有城市管理工作经验者列前。

  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察。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及学习态度或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合格者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e12345.gov.cn)和韶关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网站(http://www.sgscsglj.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纪工委以实名形式提出,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并向市人社局报批时说明以下情况: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办理聘用手续

  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城管局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或投诉电话:0751—8530918。

  市城管局纪工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二)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附:1.《韶关市城市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韶关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6年4月14日

作者:文武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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