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系湖州市环境保护局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湖州市范围内的环境监测任务。因工作急需,现公开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热爱环境保护工作,具备相应专业技能;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工作踏实,责任心强;
3、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4、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18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
岗位:文秘岗位。
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公共管理学类、财会类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文字功底扎实、有会计证者优先。
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9日-9月21日,上午8:30至下午5:30;
2、报名地点: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107办公室。
(地址:湖州市长兴路128号);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个人简历、户口本(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1张。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公开、择优聘用。
1、信息发布和公开报名:通过湖州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对外发布招聘信息,进行公开报名。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及简历评估,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核查档案。
3、如拟聘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六、确定聘用
1、对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经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领导班子研究确定录用人员,人员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委托湖州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工作。
2、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工资待遇
聘用单位负责办理“五险一金”,个人承担自负部分;工资待遇参照市环保系统同类编外人员。
八、组织领导和监督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州市环保局组织人事处指导下,由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组织实施,驻湖州市环保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2668598
咨询电话:
湖州市环保监测中心站办公室2668565(曹水华)
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