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教育局复审同意后,应聘人员凭招聘学校签有“同意参加县教育局面试”意见的报名表和身份证,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初定11月19日,若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届时在德清县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同时,招聘学校做好本校面试人员的通知工作。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形式为微型课和答辩,微型课为60分,答辩为4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未满6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预签约。
如招聘学校某学科出现面试人员空缺,允许在参加县教育局组织该学科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对未与报考学校预签约且服从岗位调配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面谈,经双方同意后,进行预签约。
预签约全部结束后,不再递补。
4.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初定11月20日,若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则取消招聘资格。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5.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清县教育信息网、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于2017年暑期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县外在编在职教师录用后,根据聘用单位岗位设置情况重新聘任,即聘用单位相应岗位设置已满,则实行高职低聘。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8年,未满8年的不得调离德清县教育系统。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2.招聘学校要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规范操作程序,严肃招聘纪律。
3.德清户籍、浙江户籍均以2016年11月11日户籍为准。
4.2017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其中师范类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留学人员学历学位须于2016年11月11日之前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本公告由德清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6.联系电话
德清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庞老师0572-8367916
邓老师0572-8063783
德高:陆老师0572-8062015、13867265362
姚老师0572-8067988、13735169159
德清一中:潘老师0572-8825001、13819255280
周老师0572-8825002、13857253222
德清三中:王老师0572-8219507、13867262586
徐老师18757210210、13867241260
德清五中:董老师0572-8400399、13735116066
姜老师0572-8401062、13957269782
德清职业中专:周老师0572-8282511、13867268351
王老师0527-8282027、13567951505
新市职高:贾老师0572-8183488、13967262311
电大德清学院:李老师0572-8882106、13967263675
培康学校:王老师0572-8827201、13511251283
机关幼儿园:吴老师0572-8065275、15268206905
中心幼儿园:斯老师0572-8422572、13706827690
第一实验幼儿园:余老师0572-8281018、13967268231
第二实验幼儿园:张老师0572-8363961、13857283188
武康幼儿园:戚老师0572-8064100、13906827088
科技新城幼儿园:钱老师0572-8820881、13757211905
德清县教育局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