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人员:符合参加面试条件考生。
(2)时间:2016年12月11日8:30开始(星期日)
(3)地点: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4)面试方式:
现场答辩与展示,评委现场打分。
(5)面试内容
①幼儿教师岗位1、2: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基本技能和教育科研能力考核三项,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考核——案例分析、答辩;基本技能考核——讲故事、舞蹈、绘画、钢琴弹唱四选二;教育科研能力考核——包括一日生活各环节中的保育与教育、活动设计、模拟课堂教学及答辩、幼儿园教科研课题研究设计与实施等;
②幼儿教师岗位3: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基本技能和教育科研能力考核三项,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考核——案例分析、答辩;基本技能考核——与拟聘岗位相应的专业技能;教育科研能力考核——包括一日生活各环节中的保育与教育、与拟聘岗位相应的专业领域活动设计、模拟课堂教学及答辩、幼儿园教科研课题研究设计与实施等;
③财务会计岗位:财会工作能力考核、相关财会实操,以及对实际经济案例的分析判断等。
(6)评委:面试考官为5名,从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及外校中产生。
(7)成绩评定及计算:
面试实行百分制,评委当场打分。由计分员当场统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数得出面试分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4、综合成绩确定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综合成绩,计算应聘者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成绩在海南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核、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入围人选中综合成绩末位同分者,以面试成绩高者入选。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幼儿园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托幼机构教师健康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对拟聘人选进行审查,最终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海南师范大学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师范大学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应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2016年12月招聘领导小组向海南师范大学党委会汇报招聘工作,海南师范大学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工作组将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将于2016年12月给予办理相关手续,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应聘者来我校考试所产生的个人费用自理。
(二)各类岗位招聘条件中有关学历、资历时间计算截止日为2016年6月30日。
(三)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卓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884993
纪检监督电话:0898-65882013
电子邮箱:hsyey2016zp@126.com
海南师范大学
2016年11月4日
附件:1、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2、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2016年公开招聘应聘者资格审查表
3、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2016年公开招聘应聘者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重要提醒:请应聘者下载后使用,直接使用A4纸打印,不要修改本清单的格式,应聘者基本信息请打印后手工填写。本清单请置于审查材料封面,并在本清单的左上角粘贴2张一寸彩色相片(相片背面写上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