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教师招聘报考条件(20名)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三)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1日至1998年 12月1日期间出生)。
(六)户籍不限。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
(八)报考考生须承诺于2017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