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综合考察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员,经学校招聘考核小组确定,当即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被聘用者在聘用前由毕节市实验高级中学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发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发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和复检费由聘用单位负责。体检、政审合格,在毕节市教育局、毕节市实验高级中学网站(网址www.bjsygz.com)上公示7天后,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即可办理入职手续。同时按(黔府办发〔2003〕73号)文件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报人事部门鉴证。
2.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人员可以到毕节市实验高级中学实习。
3.经学校择优确定为学校聘用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本科生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学校提供住房或租房补助,并按合同约定条款双方共同履行有关协议。
4.被聘用人员身份为全额在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本人和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2017年毕业后未按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按违约处理。
七、有关规定、纪律
1.严格公开选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在报名、面试、考察、体检、政审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并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
2.拟聘用人员于2017年7月30日前报到,报到前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毕节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时将毕业证、学位证和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政审证明等交毕节市实验高级中学党政办审核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再按规定期限到学校报到,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对不按时到校报到签订聘用合同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所签协议处理。
八、未尽事宜,由毕节市实验高级中学招聘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8908577879(王老师)
15108573777(陶老师)
附件:
1.贵州省毕节市实验高级中学2017年招聘部属免费师范生职位表
2.贵州省毕节市实验高级中学2017年招聘部属免费师范生报名表
3.贵州省毕节市实验高级中学2017年招聘部属免费师范生面试须知
贵州省毕节市实验高级中学招聘部属师范大学2017年毕业免费师范生简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