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充实我市教师队伍,确保我市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我市教师编制、岗位需求等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定校、定岗”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编制性质
计划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50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中招聘高中教师50名,初中教师59名,小学教师38名,幼儿教师3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楚,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3、报考幼师岗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普通话等级岗位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和幼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要求。
(二)其他条件
1、报考高中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涟源一中:化学、生物实验员岗位须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批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专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其他岗位须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批大学本科(以现学校国家承认的批次为准)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专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其他高中:须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批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专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研究生不限师范类专业。
(2)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3)具有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
2、报考初中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长郡蓝田中学和蓝溪学校音乐和体育岗位须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批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其他岗位须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批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专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其他初中学校须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3)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报考小学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3)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报考幼儿园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专业或幼儿音乐教育专业;
(3)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三)有服务年限要求的教师在服务期内和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及涟源市教育局办事公开栏予以公布,公布时间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3日至5月6日上午12时。
2、报名地点:涟源市教育局人教股
3、报名程序和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3张报名,及提供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供网上查询审验。
(2)对申请认定2016年教师资格证尚在办理之中的,须持教师资格证受理凭证方可报名,在进入考察程序前须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审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该证件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3)2017年应届毕业生出具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参加报名。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证等有关证件必须在进入考察程序前将应交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审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证件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4)在职教师须持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本市教师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
(5)所有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2017年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6)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7)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到财务室缴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以发改部门批复为准。
(8)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如实填写《2017年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花名册》。
4、本次报名分单位分岗位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对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没有达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数予以取消,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两小时内被取消的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学校岗位。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5月11日、12日。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涟源市教育局人教股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