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娄星区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批复》(娄人社函〔2016〕65号),2016年娄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50名,现就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全区共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50人,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如下:
1、农村初中教师15人:语文3人、数学4人,物理4人,化学2人,生物2人。
2、农村初中、小学通用科目教师15人:英语5人,音乐3人,美术4人,体育3人。
3、农村小学教师20人:语文教师10人,数学教师10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晰,身体健康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4、普通话等级达到岗位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其他条件
1、初中教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②须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2、初中、小学通用科目教师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须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3、小学教师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小教大专班毕业;
②须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整个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讲、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招聘公告在《娄星在线》、《娄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娄星区教育局网站》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30日-7月2日(节假日不休息)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
3、报名程序:报考人员按照填表申请、资格审查、摄像、注册输机的先后顺序进行报名。
①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2张,并现场摄像。在职教师须持所在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报名,其他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县市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报名。特岗教师不得报考。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②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合格的毕业成绩单方可报名,并提供本人书面承诺书(承诺在进入考核程序前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核,逾期未交上述证件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③对申请认定2016年教师资格证尚在办理之中的,师范类毕业生须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2016年春季批次受理凭证方可报名,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2016年春季批次受理凭证方可报名,并提供本人书面承诺书(承诺在进入考核程序前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核,逾期未交上述证件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④资格审查。根据报考条件审查考生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凭本人填写好的报名申请表进行摄像、注册(输机),不得由他人代理。所有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使得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1:2)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⑤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对达不到该比例的特殊岗位,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对开考比例不足而又不能获准降低开考比例的个别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可将个别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招聘计划数调整到小学语文的计划数内统一招聘(对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考生,经本人同意可以更改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开考时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7月6日(下午5:30截止)。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到娄星区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