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2017年乡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琼府办〔2015〕2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澄迈县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实农村学校师资力量,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7年我县计划公开招聘50名乡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乡村小学特设岗位教师50名(具体岗位和名额见附件1:澄迈县2017年乡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计划表),如某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的比例时,可适当调整各岗位的招聘名额(具体以补充公告为准)。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我省在编的教师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澄迈县户籍;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4.报名者所学专业要和应聘学科一致;
5.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及相关信息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发布;
2.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并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至5月19日,地点设在澄迈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澄迈县金江镇文明路211号)。联系电话:0898-67620580;
3.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的对象、条件和岗位的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或就业介绍信原件及其复印件;
③近期免冠一寸彩照4张;
④澄迈县乡村学校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5.报考人员于2017年6月14日-15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6.报考人员要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入围者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笔试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分为两科,按《教育公共知识》占40%,《专业基础知识》占60%,计算笔试综合成绩。
①教育公共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②专业基础知识分设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体育、小学信息技术等7个学科,重点考查考生适应小学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③以上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