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职教及幼儿教师105名。
一、招聘方式及原则
(一)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一)高中教师18名。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科目各3名;历史、思政、生物科目各1名。
(二)初中教师15名。
语文、英语科目各3名;思政、物理科目各2名;数学、历史、地理、化学、生物科目各1名。
(三)小学教师65名。
语文科目14名;数学科目11名;英语科目11名;品社、科学、音乐、体育科目各6名;美术科目5名。
(四)职教中心教师4名。
机械加工科目2名;电子商务、财会科目各1名。
(五)区直幼儿园教师3名。
学前教育科目3名。
招聘单位、岗位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满城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含定州市、雄安新区);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应聘高中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普通类本科一批及以上学历,应聘其他岗位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均须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资格证可下行使用),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与应聘科目属同一类别。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的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且2018年2月1日前出具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
(六)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应聘语文科目须达到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步骤及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若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3:1时,则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并调整到其他招聘岗位,同时通知应聘人员,并在保定市满城区政府网站发布补充公告。网上初审由人社局会同教育局负责;
2、报名网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ebd.lss.gov.cn/。下同)“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
3、时间安排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7月31日9:00至8月4日17:00;
(2)网上缴费截止时间:8月5日12:00;
(3)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8月9日9:00至8月10日17:00;
(4)笔试时间:8月12日上午9:00至11:00;
(5)笔试成绩及进入复审人员名单查询时间:8月14日左右;
(6)复审时间:8月17日至1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7)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8月22日9:00至8月23日17:00;
(8)面试时间:8月25日;
(9)总成绩查询时间:8月28日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