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老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为满足我区教育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市编办、市人社局同意,决定公开招聘教师3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的规定,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考试招聘教师工作,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老城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考生笔试、试讲、体检和考察各方面情况,在招聘计划范围内,择优聘用。
三、招聘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30名。具体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如下:
小学语文男性3名(职位代码:YWMN)
小学语文女性3名(职位代码:YWWN)
小学英语男性2名(职位代码:YYMN)
小学英语女性2名(职位代码:YYWN)
小学数学男性2名(职位代码:SXMN)
小学数学女性2名(职位代码:SXWN)
小学体育男性2名(职位代码:TYMN)
小学体育女性2名(职位代码:TYWN)
小学美术男性2名(职位代码:MSMN)
小学美术女性2名(职位代码:MSWN)
小学音乐男性2名(职位代码:YLMN)
小学音乐女性2名(职位代码:YLWN)
小学信息技术男性2名(职位代码:XXMN)
小学信息技术女性2名(职位代码:XXWN)
四、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位)及以上毕业生(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与报考专业、层次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具有高层次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层次学段);
6、截止2017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9年7月1日以前);
7、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8、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9、已经就业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6)。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3日——9月14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老城区义勇前街居业家园21号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房间。
3、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时报考者本人自行下载并填写《2017年洛阳市老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①有效身份证。
②毕业证、学位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相应专业、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④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⑤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6)。
⑥同版1寸免冠照片5张(其中2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2)确定加分条件
①加分条件
1、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
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阳市老城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在洛阳市老城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洛阳市老城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
2、根据洛发〔2016〕16号文件规定:从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②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17年洛阳市老城区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2)一式3份。
2、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3份。
3、“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洛阳市委组织部、老城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阳市老城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3)原件及复印件3份。
4、“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5、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大学生提交共青团洛
阳市委、老城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
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