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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管理人员公告

时间:2012-12-7 17:55:07 点击: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定于2012年12月公开招聘区属公办幼儿园管理人员3名。

一、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幼儿园一级以上(含幼儿园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不含增城市、从化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幼儿园一级以上(含幼儿园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后出生);②研究生学历或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2月1日后出生);

5.担任幼儿园中层正职以上行政管理岗位(主任、副园长、园长)三年以上(含三年)且现任幼儿园中层正职以上行政管理岗位(报名时须提交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有效证明,任职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11月30日);

6.具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幼儿教育工作经历(报名时须提交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有效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11月30日);

7.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安心工作,服从安排;

8.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12月26日(星期三)至12月28日(星期五),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报名地点为广州市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99号)。现场报名先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见2012年海珠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管理人员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附件1)。

报名时需提交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免冠彩色近照3张(小一寸)以及个人简历1份。

通过资格审查者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50元,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报名同时发放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3年1月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幼儿园管理等相关知识。题型为客观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1月10日(星期四)下午17:00后在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应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海珠人才网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同福中路399号)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三)面试

确定面试名单的方法: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7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低于上述比例,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1月16日(星期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以下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聘资格,将档案退回原单位。

(五)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录聘手续。属农业户口的,须转成非农业户口方能录用。拟录用人员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经考试考核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度。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

1.本次招聘录用单位为海珠区教育局属下11所公办幼儿园及其分园,被录用人员的具体工作单位和岗位由海珠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被录用人员若不服从分配,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录用后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待遇,待单位出现中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2.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考核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84407994、34370929。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附件:1.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rar

2.报名登记表.rar

海珠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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