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江府办〔2008〕107号)及其《实施意见》(江人发〔2008〕217号)、《江门市面向基层定向招聘机关雇员事业单位职员试行办法》(江人社发〔2011〕807号)、《江门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江组通〔2012〕140号)精神,现就2016年上半年江门市事业单位职员及市直机关普通雇员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2016年上半年江门市事业单位职员及市直机关普通雇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工作经历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16年上半年江门市事业单位职员及市直机关普通雇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及定向招聘对象四类。应届毕业生指在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15年及以前年度暂缓就业毕业生以及2017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在校生),且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不限”即同时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必须使用最高学历专业报名;社会人员可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名。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为加强我市机关人才队伍建设,及时向机关输送一批德才兼备、经过基层历练的优秀人才,本公告推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招聘,凡报名时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或服务期满继续聘用,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均可报名。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包含以下人员:由本市组织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本市“三支一扶”服务计划(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的高校毕业生;属本市户籍参加“志愿服务西部(山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
(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
1.年龄要求只针对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2.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专业要求”如设定到学科二级以上类目(2位或4位代码)或 “目录外XXX相关专业”的,类目界定按教育部现行研究生、本科、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中等职业专业目录(见附件2)执行,目录未列入的专业,可根据目录中相近学科确定学科类别。
“专业要求”如设定为目录中或目录外的具体专业(6位代码或无代码)的,则要求应聘人员毕业证上的专业表述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具备应聘该岗位资格。应聘人员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修读课程、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分别视同大专、本科学历人员,但仅限报没有专业要求的岗位。
没有学位要求的,应聘者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名。
3.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及其他资格以取得相关证书为准,仅通过考试或考核而尚未领证的,不视为具备相应资格。
4.工作经历以在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起始时间算起,在军队工作的经历以及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务经历视为工作经历。从事指定类型的工作经历,还应以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为依据。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期为2016年3月31日。在校全日制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5.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6.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或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待面试前资格审核时再提供同意证明)。学校(含社会力量办学校)在职人员报考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需提供学校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学校解除合同的证明,若为公立学校在编人员的,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7.应聘者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亲属担任负责人员的事业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不得应聘与本人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亲属所在单位的机关雇员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8.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或近2年中在事业单位职员和机关雇员公开招聘中违约、不守承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应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应聘者可登录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j.jiangmen.gov.cn)、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http://www.jmkszx.com)、江门人才网(http://www.jobjm.com),查询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9:00时至13日16:00时,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报名页面从“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http://www.jmkszx.com)进入。应聘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应聘者登录相关网站-->阅读应聘相关文件-->注册用户-->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照片文件不得大于30KB)-->学历证书、身份证上传(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文件不得大于80KB)-->选择岗位报名-->系统自动确认报名-->打印报名登记表(须双面打印,资格审核时须提交)及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的重要入场凭证,遗失不补)-->完成报名。
(三)报名要求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必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及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或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证明凭证,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应聘者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居民身份证明等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2.应聘者应在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基础上,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或为“试考”虚假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网上报名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应聘者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校核,对身份证号通过校核的,系统将自动确认报名。经系统确认报名的应聘者,须于5月19日上午9时至5月22日上午10时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且不得对报名资料再作修改。
4.笔试前不安排现场资格审查,应聘者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招聘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可在正式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报考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成绩无效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四、考试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一般采取笔试和面试(或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测试,以下统称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为落实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事业单位职员岗位设定 “开考比例”,即同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数之比为1:X(X>1),凡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暂停招聘或减少招聘人数,并由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笔试开考前统一发布声明。
个别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业技能要求特殊或紧缺人才的岗位,可实行直接面试或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入围面试,或不设开考比例。
(一)笔试
1.组织实施。笔试由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
2.笔试时间、地点。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星期日)上午9:3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应按准考证上的要求,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
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所需基本能力素质的侧重点分为A、B、C、D、E类:A类适用于通用性公共管理岗位,以政治、法律、公文处理与写作、职业能力测试等公共基础知识为主;B类适用于教育专业技术岗位,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等专业知识为主;C类适用于卫生专业技术类岗位,分为医学综合知识、执业医师知识和护理知识三大类;D类适用于特殊专业类岗位,以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为主;E类为免笔试,直接面试的岗位。
机关雇员招聘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政治、法律、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同时根据各岗位所需基本能力素质的侧重点的不同,分为A1和A2类,其中A1类为辅助岗位,A2类为专业技术岗位。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通过笔试确定面试人选的岗位以同类试题最高分60%为合格线。个别事业单位中因专业技术、职业技能要求特殊或紧缺人才而实行直接面试或参加笔试人员全体入围面试的岗位,不设笔试合格分数线及入围面试比例。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可登录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查询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得纳入面试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