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公开招聘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6〕1号)规定,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计划、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我市计划招聘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233名,其中初中教师123名,小学教师11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报名者必须属于以下三类人员中的一类。
⑴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全日制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学科)。
⑵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6月1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
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6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学科)。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学历合格、普通话等级合格、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身体条件合格)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4.对已取得2016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训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27名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应届本科生,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招聘为2016年特岗教师。
5.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列入招聘范围。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7.已录用为北流市国家公务员或聘用为北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服务期限未满的不列入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三、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毕业生就业网(网址:www.gxbys.co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2日—21日。
2.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安排人员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资格审查工作于6月22日17:30前完成。
3.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已与设岗县(市、区)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二)资格现场复审
1.复核的对象、时间、地点
复审对象: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报名北流市“特岗教师”并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
复审时间:2016年7月7日—8日。
复审地点:北流市教育局七楼(北流市二环西路0173号)。
2.审核办法
市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编委办人员对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现场审核。
3.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应、往届毕业生均须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交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及其它求职材料。
(2)专科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交学校出具的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
(3)普通高校全日制往届毕业生须提交任教学校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任教证明。
(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须提交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服务证及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5)在大学就读期间,获得政府奖学金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者,须提交荣誉证书和文件或学校证明。
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通过政审计分的方式,按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政审计分满分为20分(不计入面试成绩),计分办法如下:
(1)学历分:本项最高分为8分。其中一本院校毕业生加8分,二本院校毕业生加5分,三本院校毕业生加3分。
(2)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加3分。
(3)荣誉分:本项最高分为6分。其中优秀毕业生加3分,政府奖学金加3分。每项荣誉分只计一次,不重复计分。
(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加3分。
如政审分相同,依次以学历及毕业院校类别(一本、二本、三本)、师范类、学位、优秀毕业生确定名次先后。如还相同,再依次以北流籍、党员确定名次先后。
2.公布面试人选
2016年7月11日在市教育局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同时发布面试公告。
3.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
面试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联合组织实施。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其面试成绩要达到面试满分值的60%以上为合格,否则不能聘用。
4.面试考官组成
每个考场设立5至7人的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由市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5.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7月13日(上午8:30点开始)。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6.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全部结束后,在市教育局公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如设岗学科出现实际应聘人数不足设岗数,所空缺的名额调整到生源充足的其它学科岗位使用,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入体检。
如遇到考生面试成绩相同,依次以学历及毕业院校类别(一本、二本、三本)、师范类、学位、优秀毕业生确定名次先后。如还相同,再依次以北流籍、党员确定名次先后。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学科岗位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
初中教师岗位:2016年7月15日
小学教师岗位:2016年7月16日
体检地点:待定。
(五)选岗、签约
选岗、签约对象:体检合格人员。
选岗、签约:
1.按面试成绩高低次序进行选岗,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选岗时间:2016年7月21日(上午8:30分开始)。
选岗地点: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影剧院。
2.签约对象选岗后与设岗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约时间:2016年7月21日上午
签约地点: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影剧院。
四、上报审批及聘后管理
招聘工作全部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将我市拟聘人员名册上报到自治区教育厅,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后正式聘用。
特岗教师聘任期间,由我市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及《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的通知》(桂教师范〔2007〕57号)文件有关要求进行管理,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五、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北流市2016年“义教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
北流市教育局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