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院综合后勤保障能力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黎平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黎平县人民法院临时聘用综合服务人员10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应、往届高中、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
2、户籍要求:不限户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男性身高在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在160CM及以上,其他身体条件参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退伍军人、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且有2年以上驾龄报考者、持有国家级计算机三级及以上证书报考者、持有初级厨师证及以上报考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5、具备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采取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本次招聘考试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经体能测试、政审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合格的,按总分从高到低的方式进行招聘。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6日至2016年7月10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00分至17:30分)。
2、报名地点:黎平县人民法院一楼值班室。
3、报名要求:报名需提交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驾驶证、计算机等级证、厨师证的需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4张;报名考务费每人80元。
五、聘用待遇
每人每月3000.00元(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联系电话:黎平县人民法院办公室:0855-6234567;解晓莉:18008559018。
黎平县人民法院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