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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2013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时间:2013-4-9 17:12:33 点击:

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即将开始,为认真做好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受理范围

凡户口所在地在包河区,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人员,均可在我区申请认定相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相关要求

1、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可以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由就读学校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向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申请任教学科”原则上申报人员的“申请任教学科”要与其“所学专业”一致,如确需跨学科申请,应参加任教学科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3、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按师范教育类专业直接认定所学方向学科教师资格;全日制修学教育管理硕士毕业按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认定教师资格;全日制修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教育硕士,只能分别直接认定相应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要参加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4、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果遗失,应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申请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提交以下材料:⑴《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二份;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⑷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交刊登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自刊登之日起已满一个月的证书遗失声明原件。

三、关于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有效范围说明

1、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方可获得)的申请人员,在我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上述合格证明中标明的考试类别与其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一致时,无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及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2、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均合格者,在我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只需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所申请的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申请人报考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所考学科一致。笔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3、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部分科目成绩合格者,在我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按照规定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及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四、根据国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安徽省拟于2013年下半年进入改革试点。届时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将实行国家统考,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发布。

五、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必须网上填写完整后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并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无单位按户籍所在地填写并盖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

4、《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表内第8项无工作单位者须由公安派出所填写并加盖公章)。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供与申报类别相关的学历证书)。

6、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人员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自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7、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报人员(不含自学考试、业余大学、成人教育、函授、夜大、远程教育等)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但应提交在校期间全部学业成绩单里记录有“实习”或“专业实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的学籍表(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档案存放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

8、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报幼儿园及语文学科教师资格人员,须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9、提供近3个月内彩色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须与网上报名上传用的照片同底)。

10、《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份。

11、申报人员请将以上材料,按顺序放入自备的档案袋中递交,并在档案袋封面上将以上所列材料的名称、姓名、申报教师资格种类及学科填写清楚。(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封面顺序装订)

六、时间安排

1、公布信息:4月1日—4月14日,在包河教育体育网(http://www.bhedu.cn/)上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申请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知悉认定条件,如对相关规定和自身条件把握不准,可咨询电话:0551-63357133或到受理地点咨询。

2、网上申报:4月15日—4月30日,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考试通过且已经能查询到“考试合格证明”编号)的申请人员,应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申报人员务必使用自己常用的“电子邮箱”,以便找回登录所需密码。

3、体检要求:申报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具备申报条件的可持《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下载网址http://www.hftc.edu.cn/jszg/),到政府举办的二级或三级医院进行体检。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将体检结论为合格的加盖公章的体检表(体检表上照片也必须加盖医院相关公章方为有效),报送到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现场确认未通过的以及未能出具合格体检证明的申报人员所产生的体检费等一切费用或损失由本人承担。

4、现场确认:5月6日—5月10日为现场确认收集材料时间,5月11日为现场确认补齐材料时间。网上报名成功且能够出具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的申请人员,到所在地受理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必须经现场确认方可生效,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弃权。

5、组织测试与审查:5月20日—5月31日,区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试,提出专家审查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6、公示:6月6日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教育信息网站上公示认定结果。

7、发放证书:7月9日—7月10日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七、包河区现场确认、发放证书地点及联系电话

包河区现场确认、发放证书地点:包河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一楼综合窗口(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府内);

联系电话:63357133(组织人事科)

63357141(5月6日—5月10日现场确认、发放证书时使用)

八、注意事项

包河区教师资格认定期间,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要信息,均通过包河区教育体育网的通知公告栏发布(栏目在网页左侧)。

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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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纲: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考试大纲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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