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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繁昌县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时间:2013-4-9 17:23:09 点击:

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现就2013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构和权限

繁昌县教育局受理认定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学校在安徽省繁昌县的中国公民;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4、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需的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与能力;

6、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报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4月19日。

2、申请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心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考试通过且已经能查询到“考试合格证明”编号)的申请人员,应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员网报入口”进行报名。

3、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及《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交相关部门填写并盖章)。

(二)体检

在网上报名后,申请人持《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见附件,A4纸正反面打印、贴照片)、身份证一周内(双休日除外)到指定的繁昌县医院体检(体检时间为上午9:00前,空腹)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4月22日—4月26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现场确认地点:繁昌县教育局行政审批科(县政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553-7911310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涉及申请人应填写的信息应填写完整);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

(4)体检表1份(由县教育局统一取回)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报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6)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相关部门需鉴定、盖章)。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审查和填写;没有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和填写,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应届毕业生其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由其所在学校负责审查和填写。

(7)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在学期间已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8)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9)提交与申报电子照片同底的二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请申请人务必按上述标准提供照片。

所提交的材料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封面的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四)审查认定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师范教育类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测试课题、地点将在测试前一周在繁昌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五)颁发证书

对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将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四、本公告涉及的事宜由县教育局行政审批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3-7911310(繁昌县教育行政局审批科)。

附件:《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请正反面打印)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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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纲: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考试大纲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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