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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省株洲市株洲县引进教育教师人才工作方案(2)

时间:2013-6-8 10:05:13 点击:

(七)确定拟聘名单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聘名单,经市人社局资格复审合格后,由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株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株洲县教育信息网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录聘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录聘的问题,取消录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人员花名册》和《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录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聘,试用期包括在录聘合同期限内。录聘人员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自愿到边远地区或山区学校从教五年的《录聘协议书》,服从县教育局的调剂分配。

五、工作纪律与要求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2、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以及出卷、阅卷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违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      0731-28681083

县 纪 委      0731-27619161

县人社局      0731-27560862

附表:

2013年株洲县引进教育人才计划表

序号 职位名称 招考人数 学历 专业 年龄 其他要求
1 初中语文 7 本科 汉语言文学 30岁以下 具有教师资格证,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汉语言文学专业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普通话等级证。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学历以上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5年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
2 初中数学 7 本科 数学类
3 初中英语 10 本科 外国语文学(英语)
4 初中物理 3 本科 物理学类
5 初中化学 2 本科 化学类
6 初中生物 4 本科 生物科学类
7 初中政治 2 本科 政治学类
8 初中历史 2 本科 历史学类
9 初中地理 3 本科 地理科学类
10 初中体育 2 本科 体育学类
11 初中音乐 4 本科 音乐学
12 初中美术 2 本科 美术学
13 初中信息 2 本科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计算机软件 30岁以下 具有教师资格证,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汉语言文学专业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普通话等级证。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学历以上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5年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
14 高中语文 1 本科 汉语言文学
15 高中数学 1 本科 数学类
16 高中生物 1 本科 生物科学类
17 高中物理 1 本科 物理科学类
18 高中地理 1 本科 地理科学类
合计 55        

株洲县教育局

201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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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株洲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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