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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赤水市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时间:2014-4-5 16:37:16 点击:

贵州省赤水市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社会人员: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4〕116号)和《遵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遵教办人[2014]63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4年4月1日-4月15日)

1、加大宣传力度

各校要利用各种途径加强对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的宣传,使辖区内在职和社会人员申请人能够充分了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和政策。

2、明确认定范围和对象

一是具备合格学历、普通话二乙以上、教心学成绩合格等条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中小学、幼儿园、特岗教师;

二是具备合格学历、普通话二乙以上、教心学成绩合格等条件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的社会人员;

三是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

教师资格认定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二、网上报名(2014年4月16日-5月10日)

1.各校可以组织指导申报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未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非国考),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网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入口,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国考),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网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入口,按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以及所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选择相应的教育局现场确认点,按照网上规定的申报程序和步骤,如实完成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工作,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网上申报网址:http://www.jszg.edu.cn/)。如果无法打印申报表,则申报人需在现场确认点手工填写。

特别提示:(1)请申报人员每一步操作都要注意操作说明,提交前一定要注意资料填写是否正确,最后一定要点提交按钮,否则申报不成功。(2)提交后一定要认真阅读现场确认注意事项。(3)电子相片格式:114×156像素。

2.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报名点和现场确认点均设在赤水市教育局。

3、同一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类型的教师资格。

三、现场确认、受理申请者提交申请材料及体检阶段(2014年5月10日—5月16日)

1. 各申报人员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费收据(5月12日起在政务中心缴纳)及相关材料于5月12日至5月16日到赤水市政务中心教育窗口现场确认。

注:各级各类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学校在编正式教师和退(离)休教师首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不收取认定费。

2.思想品德鉴定工作。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思想品德鉴定或证明材料,按照《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要求填写。有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申请人,该表由工作单位填写;没有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申请人,该表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填写(村委会、居委会鉴定的一律无效)。

3.申请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参加体检,费用自理,现场确认时领体检表参加体检。体检时间为5月12日-16日。

体检严格执行《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黔教人发[2004]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 的有关规定。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严格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4、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一是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二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但不在教学岗位工作,或在学习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等环节,或现工作岗位与拟申请的资格种类不相符的,或毕业专业与申请学科不一致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按照《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的能力测试办法和标准》(试行)(黔教人发[2004]1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的能力测试办法的补充通知》(黔教人发[2004]22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施。测试时间为:2014年5月底或6月初(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5、社会人员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相关材料,务必于2014年5月16日前上交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以便汇总上报遵义市教育局。面向社会人员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非国考人员),根据现场确认和资料审查情况,另行通知。

6、2014年面向社会开展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通知公示等均在“遵义教育网”—“网上办事”—“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发布。网址:http://www.zyiedu.cn/

三、补办教师资格证书 (2014年5月12日-16日)

需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规定执行。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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