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部分学科教研员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县直各学校、民办学校:
为不断充实教研室的教研力量,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研队伍,充分发挥教研员在教育教学研究中的专业引领作用,以适应我县中小学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中小学公开招聘部分学科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学科和名额
1、招聘学科:中学语文、数学、物理教研员各1名。
2、招聘范围:全县在职初、高中任课教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求真务实,勇于开拓;具有吃苦耐劳、拼搏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民主作风、合作精神和全局观念。
2.具有较高的学术素养。治学严谨,学风朴实,教风端正,了解本学科的学术动态,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研究和写作能力。
3.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对本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等有较深入的研究,能够把握新课程改革方向,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指导广大教师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一定的教学教研成绩。教学教研水平较高,在全县有一定影响。在学科建设中能起到专业引领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成绩显著。
5.资历:要求第一学历专科、现有学历本科,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教龄5年以上(2009年8月以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报名与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8、29日。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教研室。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一寸彩照2张。
(2)身份证、学历证、任职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
(3)市级以上(含市级)教学大赛、指导学生竞赛、课件制作等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
(4)论文发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
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纸打印,按顺序排放,逾期不补报、不接收材料。审验确认后,应聘者的各种证书和论文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和其它材料不再退还本人。
四、选拔方式
选拔采取专业理论考试、教学业绩奖励加分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专业理论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80分)和公共知识(20分,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教研理论、教研方法等)。
时间:2014年8月1日上午9:00—11:30
地点:县教育局十一楼
2.教学业绩奖励加分:教学业绩必须是2008年以后取得的,教学竞赛、课件制作竞赛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发表必须是正规教育刊物(不含增刊)发表的。(本项分值20分封顶)
教学业绩奖励分值如下表:
获奖级别 |
教学竞赛 |
论文发表 |
课件制作 |
指导学生获奖 |
国家级 |
6 |
6 |
3 |
3 |
省级 |
5 |
5 |
2 |
2 |
市级 |
4 |
4 |
1 |
1 |
3.组织考核
根据专业测试和业绩加分的总分高低取前5名确定为组织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包括上课、评课、教学成绩、计算机使用能力、材料撰写能力及师德师风等情况。根据组织考核结果由县招聘教研员领导小组确定最终拟聘人选。
五、管理办法
1.聘用人员试用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任职,聘期五年,考核优秀者可连任。不合格者,退回原校任教。
2.被聘用人员的编制、工资留在原校。职称聘任时,原单位要优先聘任。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招聘原则,决定成立招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组 长:邓昌海
副组长:王 晋、段权生、方赖发、康育生、刘健赟、林金星、郭云军、王爱红、王金波
成 员:汤文辉、林文忠、尹礼仁、肖武彬、王陈禄、黄立新、华东、温南洲、朱钦平、曾祥品、肖洪机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15970705389(黄立新)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