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当山特区关于2016年省级统筹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录条件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事业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2016年武当山特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具体岗位见公告)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武当山特区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农村学校工作需要;
5、具有十堰市或十堰市所辖各县市区户籍;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持有报考学科相应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应当在考试合格且批准招聘后的第一个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可以报考高学段的岗位;
8、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二〇一六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