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2016年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含新机制)教师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农村山区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身心健康,适应农村学校工作需要。
4.30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学历暂未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应在首个三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4.在职在编人员与用人单位有服务期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我县中小学校现有在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郧西县教育局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