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1、笔试(2016年9月17日)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其中:公共知识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教法、教育法规;专业知识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不同岗位和不同科目采取不同试卷,中小学及幼儿教师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科目的相关学科知识,职业中学教师考试内容为机械类专业基础知识(侧重于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汽车方向)。笔试成绩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专业技能测试(2016年9月24日)
体育、艺术类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与其所报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体育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前滚翻动作示范、篮球、实心球和800米跑;美术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素描和水粉;音乐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视唱、钢琴和舞蹈。
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考评机构负责组织。
3、总成绩
非体育、艺术类考生总成绩构成比例为:公共知识成绩占30%,专业知识成绩占70%;体育、艺术类考生总成绩构成比例为:公共知识成绩占30%,专业知识成绩占35%,专业技能成绩占35%。总成绩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示。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总成绩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完全相同者进行加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