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浦阳二小公开招聘教师综合考核办法
综合考核共40分,考核材料计分起止时间从2011年8月1日起至2014年6月16日止,以文件、证书、档案等原件的时间为准。获奖等级指一、二、三等奖。
语文、数学学科
一、教学效果(24分)
考核近三个学年前5个学期所任班级本学科的期末考试成绩,以中小为单位,原始档案为依据,按均量值计算。计分办法:每学期以年级平均均量值为基数,达到基数的记4分,每超过平均均量值0.1分的加记0.1分,最高记4.8分;每低于平均均量值0.1分的扣0.1分,扣完本学期分数为止。任教两个班及以上的记平均得分。
二、教育科研(5分)
近三个学年来,出版过个人教育专著的记5分。有论文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每篇记2分,省级发表的每篇记1.5分。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的每篇记1分,二等奖记0.75分,三等奖记0.5分;市级一等奖记0.75分,二等奖记0.5分,三等奖记0.3分;县级一等奖记0.5分,二等奖记0.2分、三等奖记0.1分。教学设计、课例报告、教案、教学实录、教学随笔、课件按同级论文减半记分。获奖、发表同一内容只记一次最高分,合作论文平均计分。论文发表指在正式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性刊物上发表(以2014年《全国报刊简明目录》上的刊物为准,不含准印证刊物、类似论文集的增刊和出版物以及港澳出版物)。论文获奖指在教研室、教科所、教育技术中心(电教站)、教育学会(学会所属一级分会有效)组织的逐级选送论文评比中获奖。课题获奖按同级论文的2倍记分,其中课题负责人按1/4记分,执笔人按1/2记分(负责人、执笔人多人合作的记平均分)。非报考对口学科论文、课题获奖减半计分。
个人得分计算办法:以相同报考学科为组,(本人累计得分÷第一名累计得分)×5(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三、业务水平(5分)
近三个学年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并经层层选拔的课堂教学、优质课比赛中获奖的,市级一等奖及以上记2.5分,二等奖记1.5分,三等奖记1分;县级一等奖记1.5分,二等奖记1分,三等奖记0.5分,联盟级一等奖记0.4分,二等奖记0.2分,三等奖记0.1分。录像课、非报考对口学科获奖按同级别减半记分。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并经层层选拔的教师个人业务现场比赛,县级一等奖及以上记1分,二等奖记0.75分、三等奖记0.5分,非对口学科、非现场比赛均减半计分。同一比赛按最高获奖级别记一次分。本项可累计记分,最高记3分。
近三个学年来,承担教育行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与报考学科对口的公开课、观摩课、讲座任务(在各级各类培训班中被培训人员所承担的任务除外),市级及以上记1.5分,县级每次记1分,联盟级每次记0.1分(联盟级0.2分封顶)。内容与报考学科不对口的减半记分。以主办单位文件、证明为准。同一活动或同一内容只能记一次分。本项可累计记分,最高记2分。
四、辅导学生(3.5分)
近三个学年来,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及各级比赛中获奖的,国家级每人次记2分;省级一等奖每人次记1.5分,二、三等奖每人次记1分;市级一等奖每人次记1.5分,二等奖每人次记1分,三等奖每人次记0.5分;县级一等奖每人次记0.5分,二等奖每人次记0.3分,三等奖每人次记0.2分。(如比赛只取名次的,则第1名为一等奖,2-3名为二等奖,4-6名为三等奖。)若学生获奖为非现场赛的、非经层层选拔的均减半记分;辅导学生获奖与报考学科不对口的减半记分。同一比赛按最高获奖级别记一次分。辅导教师以主办单位文件、学校原始档案记载为准。多位教师辅导的,记平均得分。本项可累计记分,最高记3.5分。
五、年度考核(1.5分)
近三年年度考核连续优秀的记1.5分,二年优秀的记1.2分,一年优秀的记1分,三年合格的记0.6分。
六、荣誉称号(1分)
近三个学年来,曾被评为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名师的记1分,获得县级及以上师德标兵(楷模)、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荣誉称号的减半记分。本项可以累计记分,最高记1分。
本办法由浦阳二小负责解释。
浦阳二小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