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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大溪中心小学教师招聘综合考核办法

时间:2015-06-18 10:13:14 点击:

2015年浦江县大溪中心小学公开招聘教师综合考核办法

综合考核共40分。教育科研、业务水平、辅导学生、荣誉称号的起讫时间从2012年8月1日至2015年6月16日,以文件、证书、档案等材料原件的时间为准。获奖等级是指一、二、三等奖。

语文学科

一、教学效果(24分)

考核近三个学年前5个学期所任教班级本学科期末考试成绩,以中小为单位,原始档案为依据,按均量值计算。计分办法:每学期以年级平均均量值为基数,达到基数的记4分,每超过平均均量值0.1分的加记0.1分,每学期最高记4.8分。每低于平均均量值0.1分的扣记0.1分,每学期最低记3分。任教两个班及以上的记平均得分。因产假原因没有学科成绩的学期记本人其余学期的平均分;因一二年级乐考没有学科成绩的学期记本人其余学期的平均分。

二、教育科研(5分)

出版过个人专著的记5分。有论文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每篇记2分,省级每篇记1.5分。在省级及以上评比中获得一等奖的每篇记1分,二等奖记0.75分,三等奖记0.5分;市级一等奖记0.75分,二等奖记0.5分,三等奖记0.3分;县级一等奖记0.5分,二等奖记0.3分,三等奖记0.2分。教学设计、教案、课例报告、教学实录、教学随笔、课件、试卷等按同级论文减半记分。获奖、发表同一内容只记一次最高分,合作论文平均计分。国家、省级论文发表指在正式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性刊物上发表(以2015年《全国报刊简明目录》上的刊物为准,不含有准印证刊物、类似论文集的增刊和出版物以及港澳出版物)。论文获奖指在教研室、教科所、教育技术中心(电教站)、教育学会(包括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一级分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课题获奖按同级论文对应奖级的4倍记分,其中课题执笔人按1/2记分,课题负责人得1/4记分(执笔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记一次分;执笔人、负责人多人合作的,记平均分),成员不记分。论文、课题必须与报考学科对口,非报考对口学科论文、课题获奖减半记分。

个人得分计算办法:以相同报考学科为组,(本人累计得分÷第一名累计得分)×5(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三、业务水平(5分)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并经层层选拔的课堂教学、优质课评比、教研组长素养大赛、教学基本功比赛获联盟级一等奖记0.5分,二等奖记0.3分;县级一等奖记1.5分,二等奖记1分,三等奖记0.5分;市级及以上一等奖记3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录像课、非报考对口学科获奖按同级别减半记分。同一比赛按最高获奖级别记一次分。本项可累计记分,最高记4分。

承担教育行政、培训、业务部门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讲座任务(内容必须与报考学科对口,各级各类培训班中被培训人员所承担的任务除外),省级及以上每次记1分,市级每次记0.8分,县级每次记0.5分。以主办单位文件、证明为准。同一活动或同一内容只能记一次分。本项可累计记分,最高记1分。

四、辅导学生(3分)

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或批准的各类竞赛,获国家级每人次记1.5分;省级一等奖每人次记1分,二、三等奖每人次记0.75分;市级一等奖每人次记0.75分,二、三等奖每人次记0.5分;县级一等奖每人次记0.5分,二等奖每人次记0.3分,三等奖每人次记0.2分。(如比赛只取名次的,则第1名为一等奖,2-3名为二等奖,4-6名为三等奖。)若学生获奖为非现场赛的、非经层层选拔的减半记分。辅导学生竞赛必须与报考学科对口,同一比赛按最高记一次分,辅导教师以主办单位文件(学校原始档案记载)为准,辅导学生其他学科比赛获奖的减半记分。多位教师辅导的,记平均得分。辅导学生对口学科作品在正式刊物中发表,省级及以上每篇记0.5分,市级每篇记0.3分,县级每篇记0.1分。辅导学生其他学科作品发表减半记分。最高记3分。

五、年度考核(1.5分)

近三年年度考核全部优秀的记1.5 分,二年优秀的记1分,一年优秀的记0.5分。

六、荣誉称号(1分)

考核期内曾获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名师荣誉称号的记1分。考核期内获县级及以上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称号的记0.5分。考核期内党政教育部门评比的其他县级及以上单项荣誉记0.3分。每人只能按最高记一次分。

七、职务加分(0.5分)

考核期内担任过中小级教导处主任等中层领导(包括少先队辅导员)或与报考学科对口的学科总教研组长(以学校档案或事实调查为依据)的记0.5分。

英语学科

    一、教学效果(24分) 

1.考核近三个学年前5个学期所任教班级本学科期末考试成绩,以中小为单位,原始档案为依据,按均量值计算。计分办法:每学期以年级平均均量值为基数,达到基数的记4分,每超过平均均量值0.1分的加记0.1分,每学期最高记4.8分。每低于平均均量值0.1分的扣记0.1分,扣完为止。任教两个班及以上的记平均得分。如果整个年级是同一老师任教的,则每年记基本分4分。因产假原因没有学科成绩的学期记本人其余学期的平均分。

个人得分计算办法:本人累计得分÷24×9(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9分)

    2.英文朗读(5分)

    朗读的语速适中,语音准确清晰,语调自然优美,语感流畅地道。自备一篇2.5分,考核组提供抽签一篇2.5分。 

3.英文歌曲演唱(4分)

 演唱的英文歌曲内容健康,声音优美,发音准确,吐词清晰,能正确把握旋律和节奏,表情和动作自然恰当。自备一首2分,考核组提供抽签一首2分(PEP教材三四年级歌曲)。 

4.板书(3分)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板书,书写内容无误,字体流畅,格式正确,美观大方。由考核组提供书写内容。

 5.简笔画(3分)

 根据考核组提供的文章内容,规定时间内在黑板上完成简笔画。简笔画内容符合文章情景,线条简洁流畅,景物清晰美观。 

二、教育科研(5分)

出版过个人专著的记5分。有论文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每篇记2分,省级每篇记1.5分。在省级及以上评比中获得一等奖的每篇记1分,二等奖记0.75分,三等奖记0.5分;市级一等奖记0.75分,二等奖记0.5分,三等奖记0.3分;县级一等奖记0.5分,二等奖记0.3分,三等奖记0.2分。教学设计、教案、课例报告、教学实录、教学随笔、课件、试卷等按同级论文减半记分。获奖、发表同一内容只记一次最高分,合作论文平均计分。国家、省级论文发表指在正式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性刊物上发表(以2015年《全国报刊简明目录》上的刊物为准,不含有准印证刊物、类似论文集的增刊和出版物以及港澳出版物)。论文获奖指在教研室、教科所、教育技术中心(电教站)、教育学会(包括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一级分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课题获奖按同级论文对应奖级的4倍记分,其中课题执笔人按1/2记分,课题负责人得1/4记分(执笔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记一次分;执笔人、负责人多人合作的,记平均分),成员不记分。论文、课题必须与报考学科对口,非报考对口学科论文、课题获奖减半记分。

个人得分计算办法:以相同报考学科为组,(本人累计得分÷第一名累计得分)×5(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三、业务水平(5分) 

近三个学年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并经层层选拔的课堂教学、优质课、教学基本功比赛中获奖的,市级一等奖及以上记2.5分,二等奖记1.5分,三等奖记1分;县级一等奖记1.5分,二等奖记1分,三等奖记0.5分,联盟级一等奖记0.4分,二等奖记0.2分,三等奖记0.1分。录像课、非报考对口学科获奖按同级别减半记分。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并经层层选拔的教师个人业务现场比赛,县级一等奖及以上记1分,二等奖记0.75分、三等奖记0.5分,非对口学科、非现场比赛均减半计分。同一比赛按最高获奖级别记一次分。本项可累计记分,最高记4分。

近三个学年来,承担教育行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与报考学科对口的公开课、观摩课、讲座任务(在各级各类培训班中被培训人员所承担的任务除外),市级及以上记1分,县级每次记0.5分,联盟级每次记0.1分(联盟级0.2分封顶)。内容与报考学科不对口的减半记分。以主办单位文件、证明为准。同一活动或同一内容只能记一次分。本项可累计记分,最高记1分。

四、辅导学生(3分)

 近三个学年来,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及各级比赛中获奖的,国家级每人次记2分;省级一等奖每人次记1.5分,二、三等奖每人次记1分;市级一等奖每人次记1.5分,二等奖每人次记1分,三等奖每人次记0.75分;县级一等奖每人次记0.75分,二等奖每人次记0.5分,三等奖每人次记0.3分。(如比赛只取名次的,则第1名为一等奖,2-3名为二等奖,4-6名为三等奖。)若学生获奖为非现场赛的、非经层层选拔的均减半记分;辅导学生获奖与报考学科不对口的减半记分。同一比赛按最高获奖级别记一次分。辅导教师以主办单位文件、学校原始档案记载为准。多位教师辅导的,记平均得分。辅导学生对口学科作品在正式刊物中发表,省级及以上每篇记0.5分,市级每篇记0.3分,县级每篇记0.1分。辅导学生其他学科作品发表减半记分。本项可累计记分,最高记3分。

五、年度考核(1.5分)

    近三年年度考核连续优秀的记1.5分,二年优秀的记1分,一年优秀的记0.5分。 

六、荣誉称号(1分)

考核期内曾获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名师荣誉称号的记1分。考核期内获县级及以上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称号的记0.5分。考核期内党政教育部门评比的其他县级及以上单项荣誉记0.3分。每人只能按最高记一次分。

七、职务加分(0.5分)

考核期内担任过中小级教导处主任等中层领导(包括少先队辅导员)或与报考学科对口的学科总教研组长(以学校档案或事实调查为依据)的记0.5分。

本考核办法由浦江县大溪中心小学负责解释。

浦江县大溪中心小学

2015年6月11日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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